新版實價登錄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囉,對於舊制還不清楚可以先參考我們去年拍攝的「你不知道的實價登錄」,本集重點放在比較新舊制的差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FJ1uobfLg
三大修法重點:
1.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
2.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
3.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
※6月30日以前已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案件,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且預售屋不在此次新制範圍內!
1.申報義務人改為買賣雙方:
目的透過買賣雙方相互確認,減少登錄不實及哄抬價格情形,避免因買賣方造假價格,卻歸責地政士、經紀業的狀況。
不過,雖然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但民眾仍可選擇自行申報或代理申報兩種方式,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能委託地政士代為處理申報事宜,這對年紀稍長、不熟電腦操作或忙碌的上班族來說,都能避免登錄的遺漏或錯誤。
重點是申報價格不實,責任歸屬仍在買賣雙方。
2.申報登錄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
相較於修正前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30天內申報,將大幅縮短申報及揭露時程,避免有漏未申報情形發生。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為避免逾期申報受罰,將主動以簡訊通知未申報者儘速申報,針對已申報案件也會以簡訊通知買賣雙方及代理人申報登錄的交易總價,確認資料的正確性。
且台北地政雲由每「週」更新改為按「日」揭露系統檢核通過的實價登錄案件,提供更即時的交易資訊。且將實價資訊揭露的地號或門牌區間縮小為10號,提升交易的效率及資訊的透明度。
3.依申報不實情節予以輕重不同裁罰:
新制上路後,「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開罰3萬-15萬元罰鍰。資訊不實項目則罰款6千-15萬元。
補充:標的資訊當然也包括了以往老舊公寓的陽台外推、頂樓加蓋等等情形,這些物件在買賣時都必須如實申報以免受罰!
實價登錄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於2012年8月實施至今,當初立法目的便是讓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避免不當哄抬房價。
政府對實價登錄資訊也進行多次精進,讓資訊更加及時與詳細,例如:將實價登錄資訊發布由每月一次逐步改為每月三次、將區段化區間由50縮減至30、新增歷次交易明細查詢、交易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資料,區別顯示新成屋或中古屋買賣等…但仍存在諸多問題有待改進。
例如:預售屋未被有效納入、資訊揭露的明確性
過去規定,預售屋若是建設公司自建自售,不需要進行實價登錄,若是交由代銷業者銷售,只需在「委託代銷契約終止後30日內」將建案整批申報。但契約終止時可能離開始預售已有兩三年時間,購屋者在這段時間完全無法得知預售屋的實價登錄價格。
根據不動產業者說法,若預售屋價格若即時登錄,會讓房屋買賣雙方有製造假交易的動機,因此原本新制要將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的政策遭到反彈而撤回;另一項揭露門牌的政策也因隱私性問題而遭撤回…以至於我們看到現階段實價登錄2.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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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0Wanc98WKk&t=11s